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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,在我州盈江、瑞丽、陇川等旅游景点,个别中药材经营户为了盈利,聘人冒充顾客为引诱,诱导消费者购买三七、石斛、玛卡、藏贝等中药材,当消费者选好中药材并在经营者的诱导下将药材加工成粉末时,经营者却按高出市场价几倍金额强制消费者付款,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。为此,、州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买中药材应尽量选择正规渠道。
10月5日,昆明赵先生在盈江芒线观景台旅游期间,看到一购物中心药材店有许多消费者购买石斛,其中一位消费者讨价还价后,将标价27元/两的石斛以19元/两的价格购买,并告诉消费者石斛对人身健康有很好的疗效。赵先生一时心动也一并购买了石斛,在选好石斛后,经营者称可以免费将石斛加工成粉末,加工完成付款时,经营者却按19元/克计价,比市场价高出10倍,并强制赵先生付款消费。因旅游在外,时间紧迫,赵先生被迫支付6200元,事后赵先生怀疑该经营户利用“托”冒充顾客,诱骗消费者,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于10月12日向工商部门投诉,请求帮助挽回经济损失。经工商部门调查,该店确实存在有强买强卖和利用“托儿”诱骗游客购物的行为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。经组织调解,经营户向赵先生进行赔礼道歉,并同意退还6200货款。同时工商部门还对该经营户进行了行政约谈,并发放行政指导提示书,要求经营者要诚信经营、守法经营。
2015年11月27日,北京吕先生在瑞丽观光时,看到许多消费者在一家商店购买三七,吕先生现场称了一斤三七,称好后,经营者说可以免费将三七加工成粉末,但是加工后一斤三七变成了三斤三七粉,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支付12500元,事后吕先生电话联系经营户要求退货退款,但经营者不同意,于是便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。经工商部门调查,该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强买强卖和诱骗游客购物行为,经组织调解,经营者同意全额退还消费者购货款12500元。
、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:到旅游景点购买中药材一定要科学理性消费,做到五注意: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的购物场所;注意分辨商品的真伪和质量,对于不熟悉行情的消费者,建议不要轻易购买;注意加工前和加工后的数量是否一致;注意保存好消费凭据;,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。
消息来源: 州消费者协会
责任编辑:杨国平 杨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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